EN 60240由三部分組成:
EN 62040-1:2008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.第1部分:不間斷電源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
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.第2部分:電磁兼容性要求
EN 62040-3:2011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.第3部分:規(guī)定性能和試驗要求的方法

EN 60240第一部分-一般和安全建議
本標準適用于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(UPS)在直流電線路上裝有儲能裝置。它與EN 60950“信息技術設備(包括電子商務設備)的安全”一起使用。這在本標準中稱為“RD”(參考文件)。
這個Ups本標準涵蓋的主要功能是確保交流電源的連續(xù)性。這個Ups還可以通過將電源保持在規(guī)定的特性范圍內(nèi)來提高電源的質量。
本標準適用于UPS可移動的、固定的、固定的或內(nèi)置的,用于低壓配電系統(tǒng),并打算安裝在任何地方操作者無障礙區(qū)域或受限訪問地點視情況而定。它指定了確保操作者以及可能接觸設備的外行,如有特別說明,服務人員。
本標準旨在確保安裝的安全。Ups,都是單身Ups單位或作為一個相互關聯(lián)的系統(tǒng)Ups單位,須按制造商的規(guī)定安裝、操作和維護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基于旋轉機械的UPS。
EN 60240第2部分-電磁兼容性
本EMC標準適用于用于安裝到任何操作員可到達的區(qū)域或分開的電氣位置的單一ups,連接到工業(yè)或公共低壓供電網(wǎng)絡。
此EMC標準優(yōu)先于通用標準的所有方面,不需要進行額外的測試。選擇這些要求是為了確保公共和工業(yè)場所的UPS具有足夠的電磁兼容性(EMC)。然而,這些水平不能涵蓋任何地點可能發(fā)生的極端情況,但極不可能做到這一點。
它還允許不同的測試條件,包括UPS物理尺寸和功率額定值的范圍。
UPS單元或系統(tǒng)作為獨立產(chǎn)品應滿足本標準的相關要求。與UPS設備輸出連接的任何客戶負載產(chǎn)生的EMC現(xiàn)象不應被考慮。
既不考慮特殊安裝環(huán)境,也不考慮UPS故障情況。該標準不適用于基于旋轉機械的UPS。

EN 60240第3部分-性能
本標準適用于可移動、固定和固定的電子產(chǎn)品。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(Ups)提供不超過1000 vac的單相或三相固定頻率交流輸出電壓,并包含儲能系統(tǒng),通常通過直流鏈路連接。
本標準涵蓋的UPS主要功能是確保交流電源的連續(xù)性。UPS還可以通過將電源保持在指定的特性范圍內(nèi)來提高電源的質量。
本標準的性能要求適用于EN 60240-1范圍內(nèi)的UPS.它適用于具有下列條件的安全保障系統(tǒng):
1.單相或三相,固定頻率,50/60 Hz交流輸出電壓
2.單相或三相輸入電壓
3.直流鏈路中的儲能裝置,如未另作規(guī)定
4.額定電壓不超過1000 VAC
5.可移動的、固定的或固定的設備
6.該標準的具體內(nèi)容包括設備特性、測試方法和最低性能水平。
標準EN 62040,第1部分,第2部分和第3部分,通過日期或未注明日期的參考,納入了其他出版物的規(guī)定。這些規(guī)范性參考文獻在標準案文的適當?shù)胤揭谩?/span>
EN 62040-1標準范圍:
范圍和具體應用
iec 62040的此部分適用于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(UPS)在華盛頓有個儲能裝置。鏈接。它與iec 60950-1一起使用,在本標準中稱為“RD”(參考文件)。
注Ups應用程序一般使用化學電池作為儲能設備。替代裝置可能是合適的,因此,在本標準案文中出現(xiàn)“電池”的情況下,可將其理解為“儲能裝置”。
當某一條款被“定義或條款適用”一語所指時,這句話的意思是指iec 60950-1條款中的定義或規(guī)定適用,但顯然不適用的任何定義或規(guī)定除外。不間斷電力系統(tǒng)。除iec 60950-1中的要求外,國家要求也適用,并作為RD相關條款下的說明。
Ups本標準涵蓋的是確保交流電源的連續(xù)性。這個Ups還可以通過將電源保持在規(guī)定的特性范圍內(nèi)來提高電源的質量。
本標準適用于Ups可移動的、固定的、固定的或內(nèi)置的,用于低壓配電系統(tǒng),并打算安裝在任何地方操作者無障礙區(qū)域或受限訪問地點視情況而定。它指定了確保操作者以及可能接觸該設備的外行,如有特別說明,則為服務生。
本標準旨在確保安裝的安全,Ups,兩個人都是單身Ups單位或作為一個相互關聯(lián)的系統(tǒng)Ups設備的安裝、操作和維護Ups按制造商規(guī)定的方式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基于旋轉機械的UPS。
電磁兼容性(EMC)的要求和定義在IEC 62040-2中給出.
具體應用
即使本標準不涵蓋所有類型的Ups,可作為此類設備的指南。除本標準中規(guī)定的要求外,還可能需要對特定的應用程序提出其他要求,例如:Ups業(yè)務:
1.暴露于極端溫度;過量灰塵、水分或振動;易燃氣體;腐蝕性或爆炸性大氣;
2.可能進入水和其他物體的地方;
附注1附件H提供了關于此類要求和相關測試的指導意見。
1.在車輛、船上或飛機上、在熱帶國家,或在海拔超過1000米的地方;
注2在iec 62040-3的4.1.1中提供了在海拔1000米以上運行的UPS的性能指南。
-梯形輸出波形和長時間運行(大于30分鐘);
注3除了符合iec 62040-3的5.3.1.2標準外,還應進行電壓畸變試驗,以達到負載兼容性的目的。
根據(jù)iec 60664的規(guī)定,暫態(tài)過電壓超過II類過壓;
注4第G.2.1/RD款提供了額外的保護,以防止輸電線供電時的暫態(tài)過電壓。Ups...如該等額外保護是設備絕緣規(guī)定的組成部分,則從總喉管至附加保護的負載側的漏電距離及間隙距離,可視需要判斷為第III或IV類。附加保護的負荷側的所有下游絕緣要求、漏電距離和間隙距離可視需要判斷為第一類或第二類。
-在電子醫(yī)療方面Ups位于病人接觸區(qū)1,5米以內(nèi);
-在被有管轄權的當局歸類為緊急電力系統(tǒng)的系統(tǒng)中。
注5額外要求也可根據(jù)當?shù)貤l例適用。